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署和《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测评指导报告起草相关工作的通知》(南工院〔2020〕15号,简称《测评报告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校测评指导报告配套的支撑材料和佐证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与分工
测评指导报告各部分牵头部门统筹负责相应部分支撑材料编制、印刷和背景材料汇总、整理、装盒等工作,编制内容应与已提交的测评指导报告内容相对应并可适当扩充,具体内容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见《测评报告通知》。编制分工如下:
1.办学基础与定位:党政办公室牵头,创建高水平院校办公室配合;
2.办学优势与特色:创建高水平院校办公室牵头,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宣传部配合;
3.办学条件: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配合;
4.专业建设:教务处牵头,有关教学单位配合;
5.教学体系:教务处牵头,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人事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配合;
6.人才培养:学生工作处牵头,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宣传部、教务处配合;
7.师资队伍:人事处牵头,教务处配合;
8.校企合作:发展合作处牵头;
9.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学院牵头,教务处配合;
10.科学研究:科技处牵头,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配合。
二、格式要求
1.支撑材料封面样式(详见附件1)
2.支撑材料目录及内容样例(详见附件2)
3.背景材料目录样例(详见附件3,放文件盒内最上层)
4.背景材料标签样例(详见附件4,贴于文件盒侧面)
三、时间安排
请于4月8日下班前将印制好的支撑材料一式一套,以及配套的盒装背景材料送至行政楼301会议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卉、叶双双;
短号:61617、64067
邮箱:2017100885@niit.edu.cn;2019300968@niit.edu.cn
创建高水平院校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