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835

苏教办科〔2005〕3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06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和依据
    验收项目范围为2005年12月底前完成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按《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二、项目验收程序和材料
    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实行验收评价制度,请各校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规定组织实施。所有项目申请结题,均由学校科研处组织验收后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书(格式见附件)。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结题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议,按优、良、中、差评定等级,并予以公布。
 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1.《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2份;
 2.《结题项目汇总表》(请用Excel制表,格式内容为:序号、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所在学校、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一式1份。
三、验收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对于预定完成时间在2005年底、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各校可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提出拟延长时间,并将延期书面报告报送我厅科技处审定。延期项目最多延长一年。
    2.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结题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所有结题验收材料请于2006年2月20日报送我厅科技处,《结题项目汇总表》以及验收报告书中的《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请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shixg@ec.js.edu.cn联系人:施星国,联系电话:83239198,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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