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函〔2020〕1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了提高教育现代化监测有关数据采集与上报的工作效率,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现将有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工作项目 | 时间安排 |
1 | 各有关部门根据分工采集相关数据上报质控处,并编写数据分析说明。 | 3月20日至 3月23日 |
2 | 质控处汇总、审核各有关部门上报数据,并报校领导对全部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 3月24日至 3月26日 |
3 | 质控处进行数据和信息的网上填报。 | 3月27日 |
4 | 质控处编写我校教育现代化监测报告,并经校长办公会后上报省教育厅。 | 3月26日至 3月31日 |
二、具体要求
1.数据的填报要求:各部门数据填报人员,请在充分理解附件3中的有关指标解释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基础上,进行数据的填报;
2.数据说明的编写要求:各部门编写的数据说明需要包括相关指标达成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3.数据和数据说明的分工要求:各部门请根据附件1和附件2的具体分工,填报相应数据,多个部门负责的数据项,由排名在第一位的部门主要负责;
4.数据和数据说明的审核要求:数据填报和说明编写完毕后,由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审核,进行数据审核时,请对比附件2中的江苏省“目标值”和实际填报的“我校值”,以及近两年数据进行审核;
5.数据和数据说明的上报要求:为便于填报数据,附件2中提供了近两年数据用于参考,各部门需要对已达标的抓巩固促提高,对差距较小的指标抓关键促提升,对差距较大的指标抓突破促达标。请各相关部门将填报的数据和数据说明的电子稿于3月27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质控处邮箱(zkc@niit.edu.cn)。打印纸质稿,由填报人和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待学校恢复正常上班后,按期提交质控处办公室(行政楼319)。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的通知
2.各部门教育现代化监测填报表
3.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释义与统计口径(高校版)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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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月十九日
